提问者:黄燕 提问时间:2017-10-22 问题分类:公 积 金
咨询内容:请问临港新城的首府花园177平方米的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510回复:您好,
江阴市地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公积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公积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如您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对510房产网的关注!回复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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