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首套房的定义和公积金支取条件。

提问者:王兵    提问时间:2015-11-25    问题分类:公 积 金

咨询内容:拆迁户,已有两套拆迁房,已拿证。
想买一套学区房,这个一套学区房算是首套房还是第三套房?
目前公积金账户只有4千多,是不是只能贷款4万多?还是可以贷30万?
老婆公积金账户目前冻结,可以贷款吗?可以把账户里的钱拿出来购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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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回复:您好,

所谓首套房,税费认定标准:购房家庭名下现无任何其它住房,现拟购买的住宅房是家庭名下的唯一住宅房。商贷认定标准:购房家庭名下无房产无房贷,或有一套房产且无房贷或者贷款已结清。

你的情况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只能贷款4万,你老婆公积金账户不可贷款,但钱可以拿出来购房。

公积金购房支取需携带本人名下的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银行的银行借记卡),公积金账户密码来中心支取。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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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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